本招標項目**軌道交通10號線一期剩余空間及出入口開通項目已由****委員會以渝發(fā)改交【2014】 1483號批準建設,項目業(yè)主為****,建設資金來自國有資金,項目出資比例為100%,招標人為****。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xiàn)對 **軌道交通10號線一期剩余空間及出入口開通項目進行公開招標。
2.1 建設地點:**市
2.2 項目概況與建設規(guī)模:本項目為**軌道交通10號線一期續(xù)建工程,主要涉及鯉魚池站3B出入口、**灣站、鹿山站、環(huán)山公園站、民心佳園站、****廣場站、龍頭寺公園站。
2.3 本次招標項目合同估算金額:4000萬元
2.4 招標范圍:招標范圍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工作內容:
**軌道交通10號線一期剩余空間及出入口開通項目主要涉及鯉魚池3B出入口土建工程及站后工程,**灣站、鹿山站、環(huán)山公園站、民心佳園站、****廣場站的剩余空間和未開通出入口及換乘通道站后工程和出入口及附屬室外環(huán)境恢復工程。環(huán)山公園站剩余空間及1號出入口、龍頭寺公園站、民心佳園站、**灣站、鹿山站剩余空間改造工程、招標人委托的其他零星工程。
主要包含土建(含土石方)、裝飾裝修、通風空調、動力照明、給排水及消防、導向標識、通信、綜合監(jiān)控、電扶梯、供電等專業(yè)。
2.5 工期要求:360日歷天
缺陷責任期要求:24個月(2年)。
3.1 本次招標要求投標人須具備以下條件:
3.1.1 本次招標要求投標人具備的資質條件:具備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頒發(fā)的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總承包壹級及以上資質;
3.1.2 本次招標要求投標人具備的業(yè)績條件:投標人提供的類似業(yè)績應同時滿足以下2項要求:
(1)2020年1月1日起至投標截止日止(以竣工時間為準),投標人完成的合同金額不低于500萬元的城市軌道交通土建工程業(yè)績;
(2)2020年1月1日起至投標截止日止(以竣工時間為準),投標人完成的合同金額不低于1330萬元的城市軌道交通工程業(yè)績(其中系統(tǒng)設備工程不低于230萬元、機電設備及裝飾裝修工程不低于1100萬元)。
3.1.3 投標人還應在人員、設備、資金等方面具有相應的施工能力,詳見招標文件第二章投標人須知前附表第1.4.1項內容。
3.2 本次招標接受聯(lián)合體投標,聯(lián)合體成員數(shù)量不超過2家,具體詳見投標人須知前附表1.4.2。
招標人: | **** | 代理機構: | **** |
地址: | **市**區(qū)金開大道西段210****基地) | 地址: | **市**區(qū)五里店五簡路2號重咨大廈1803室 |
聯(lián)系人: | 肖女士、蘇先生 | 聯(lián)系人: | 霍先生 馮女士 王先生 |
電子郵箱: | 電子郵箱: | ||
郵編: | 郵編: | ||
聯(lián)系電話: | 023-****2687、****2145 | 聯(lián)系電話: | 023-****4170 ****683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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